
本報海口5月6日訊(記者秦銘通訊員周金麗)據鐵道部要求,為解決車票實名制以來旅客反映較為突出的丟失車票后不能掛失補辦問題,決定自2012年5月10日起實行實名制車票掛失補辦措施。記者今天從海口火車站獲悉,出現超過規定時間提出的;原車票已經退票的;已經掛失補辦三種情況的旅客不能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據介紹,旅客購票后丟失車票時,需要持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車站名稱,并在不晚于票面發站停止檢票時間前20分鐘的情況下,可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掛失補辦手續。車站確認旅客身份、車票等信息無誤后,旅客應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新車票票面標記“掛失補”字樣。原車票已經改簽的按改簽后的車票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新車票發售后,原車票失效。新車票不能改簽,但可以退票;退票時按規定核收退票費。新車票退票后,原車票效力恢復。旅客持新車票乘車時,應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到站前,列車長確認該席位使用正常的,開具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到站退票的憑證。旅客到站后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按規定核收補票的手續費2元。
海口火車站表示,今后將加強對實行實名制車票掛失補辦措施進站檢票工作,確保旅客所持車票與所檢列車一致;對不一致的,將要求旅客先辦理車票改簽、后檢票乘車,否則一律不得進站乘車。遇有車票掛失的,組織對原車票和新車票重點查驗。并按實名制有關規定查驗票、證、人的一致性。對票、證、人不一致的,均按無票處理,乘車站不予進站上車,列車和到站要按規定補收票款。
旅客互聯網購票來不及換票可先乘車
車站須先記錄旅客購票信息和列車長聯系方式
本報海口5月6日訊(記者秦銘通訊員周金麗)為了方便使用互聯網購票的旅客乘車,同時防止出現旅客無票乘車或丟失車票乘車現象發生,記者從海口鐵路部門獲悉,出現此情況后,車站可記錄旅客購票信息和列車長聯系方式后可讓旅客直接進站上車,后根據查詢到的情況再通知列車作相應處理。
旅客在互聯網購買普速旅客列車車票時,嚴禁僅憑旅客手機短信或網站訂票單乘車。車站工作人員會加強車票查驗工作,防止旅客直接持身份證進站乘車。
對來不及換票直接來進站乘車的旅客,車站會通過“管理監控”模塊進行查詢。確實已購電子票的,在告知并得到旅客承諾上車先補票在到站再換取票退票的前提下,可讓旅客進站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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